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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死亡債務人如何要回債務

債務債權 閱讀(2.67W)
債權人死亡債務人如何要回債務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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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死亡債務人如何要回債務

法律未規定死亡賠償金獲得者對死者債務承擔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家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補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從解釋的規定來看,死亡賠償金性質不是精神損害賠償,而是財產性的物質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