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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27W)

一、“父債子還”可以嗎

老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繼承法》從保護繼承人的角度出發,規定了自願繼承和限定繼承的原則,更是徹底否定了“父債子還”。因為自願繼承原則的實行就使繼承人可以依自己的意願自主地決定接受繼承還是放棄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遺留的超過了財產,繼承人完全可以選擇放棄繼承從而不必替被繼承人償還債務。即使繼承人選擇了接受繼承,他也只以繼承的財產為限對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負償還責任,這就是《繼承法》實行的“限定繼承”。

在繼承人以被繼承人遺留的全部財產抵償債務後,無論債務是否已清償完畢,繼承人都沒有義務以自己所有的財產繼續清償,除非繼承人本身自願。

二、老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1、自己上門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的優點在於:直接——不必再確認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如果委託第三方討債或起訴至法院,還需要對債權債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如果債務人比較講誠信的話,自己上門討債用時比較短,成本很低。缺點是債權人未必具備討債的技巧,一旦在討債過程中把話說僵,搞僵關係,說會沒有退路,討債可能會變得曠日持久。如果債務人不講信用,也拿他沒辦法。

2、召集親朋好友一起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利用人多勢眾,給債務人造成心理壓力,促其還錢。這種方式容易出現極端情況,比如說可能演變為“非法損壞他人財產”“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

3、委託非專業的中間人——第三方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的優點是:在債務人講信用的情況下,討債用時比較短,成本比較低。但委託非專業的中間人討債有個前提條件:這個中間人一定要得到債權人、債務人的認可。

4、委託“討債公司”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難道躲就能躲得掉?於是市場是個神奇的東西,有需求立馬就會有人跳出來嘗試滿足這些需求而從中謀利,這就是討債公司。目前市面上已經出現了“討債公司”。但“討債公司”目前在我國是沒有合法地位的。況且,委託“討債公司”討債的成本比較高,一般達債權金額的30%、50%。

使用討債公司進行追債一般適用與情況比較負責的情況下,如對方進行財產轉移,進行惡意的逃避消失,而這時候集討債公司與找人公司的調查公司則顯得作用非常大。一般催債分三步,先私下裡將對方的資料調查清楚,包括其家庭住址、家庭成員、孩子的學校班級等,然後直接去對方店鋪裡催款,言語中透露出這些資訊,“一般情況下,對方聽到這些就會給錢。”

5、不文明的討債方式之惡搞債務人

比如說三番五次到債務人的家裡或單位裡鬧騰,叫家中老人住到債務人家裡去,更有甚者,砸碎債務人家的窗玻璃,往其大門上澆尿潑糞,在其大門上用油漆寫上“欠債不還、無恥之極”,這些做法都是不文明或不合法的。

6、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藉助的是強制力。但向法院提起訴訟有一套程式,短則兩三個月。如果債務人逃逸,從立案到宣判再到執行,要公告三次。如果要評估、拍賣債務人的資產,則還要公告,時間可能會延長至一年以上,其間債權人要投入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訴訟、執行是有一定成本的,如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等。有律師指出,綜合衡量一下成本,1萬元以下的債權追償最好不要採用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辦法。從成本考慮,5萬元以上的債權才值得采用這種辦法。訴訟成功並不等於執行成功。如果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法院也束手無策,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執行難”的一種。還要注意的是,一般債權訴訟時效為2年,過了2年就視為放棄債權。

由於父母和子女是獨立的個體,我國的相關法律從根本上否定了“父寨子償”的行為。關於老人欠債不還怎麼辦的問題本站的小編在上文中也做出了明確的回答,除了私下討債解決,我們可以依法提起民生訴訟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小編提醒大家,我們在借錢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讓朋友寫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