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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債務承擔請求的問題

債務債權 閱讀(1.09W)
離婚後債務承擔請求的問題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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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債務承擔問題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諮詢的離婚後債務承擔問題有那些呢,在離婚時,雙方對於債務的負擔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離婚規避共同債務的現象也是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僅僅只是以夫妻一方願意承擔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債務承擔責任。暫且不論到底是何種原因,事實上,夫妻之間對於債務承擔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只能是對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約束力,而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用於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共同債務,仍然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這種承擔不以夫妻之間離婚或者約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責任,作為善意的第三人(債權人)可以發生債務關係的一方為被告起訴,也可以以原夫妻雙方為被告起訴要求返還。如果一方獨自承擔了債務或者承擔的債務超出了原約定或判決的數額,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超出的部分,要求另一方承擔。婚後一方所欠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償還。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的債務,或者夫妻已有財產歸屬約定的,那就誰欠債誰還錢。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有權向男女雙方討債。這種情況下,一方承擔了連帶清償責任後,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追償,法院也予以支援。

二、離婚時未到期的債務如何處理

離婚時,對於尚未到期的債務,應首先確定是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依照不同的方法處理:

(一)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或者為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償還。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後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後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

(二)對於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麼,上述債務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