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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債務債券處理轉移後的判決書

債務債權 閱讀(2.66W)
合同債務債券處理轉移後的判決書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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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債務可以轉移嗎

《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份轉移給第三方,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這條規定經債權人同意,債務是可以轉讓的。

但是法院判決之後,判決書確定了債務人或執行文書確定了被執行人以後。當事人之間進行債務轉移的,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法院不會另行製作文書變更債務人或變更被執行人。當事人之間的約定無法履行時,債權人可以依據法院判決書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依據債務轉讓協議提起訴訟,這要根據當事人協議的具體內容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