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欠條沒寫名字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87W)

欠條的格式是有嚴格的要求的,發生糾紛的時候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證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實際中還是很多債權人粗心大意忘記寫名字,那麼欠條沒寫名字怎麼辦?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欠條沒寫名字怎麼辦?

一、欠條沒寫名字怎麼辦?

這個欠條書寫有瑕疵,需要結合其他證據來證明確切的債權債務關係,才能以此主張權利。

二、瑕疵欠條的補救

(一)對於條據內容和形式欠缺的補救

一種方法就是事後以書面形式補正。讓出具人對不完善的事項再出具一張《說明》、《補正》或者《證明》等對錯誤、欠缺或者遺漏的事項作以補充,或者重新出具一份內容完善的條據,作廢掉原來有瑕疵的條據。另一種就是權利人主動補救。

如果出具人不願意再出具這樣的書面材料,權利人就要收集其它證據去完善這些不足,比如對雙方談話、對話作錄音,對能夠反映實體關係的其他證據注意收集和儲存等等,以防不測。

(二)對背後另有原因的條據的補救

這樣的條據在出具時往往是在“權利人”的要求下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所為,事後出具人認為對已方不公,或者情況有變,或者本身就是出於兒戲而反悔。這種條據的補救比較困難,主要是因為對方一般不同意補正並且已經有所防備,但也並非對此就束手無策了。

事物的發生總要留下痕跡,真實的事實一定會有較多的證據可以取到並加以印證,而不真實的事實要成立其實也很難。所以碰到這樣的情形其實應該滿懷信心,收集儘量多的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證明真實的情況,真實的事實,真實的法律關係,找出虛假事實的破綻和漏洞,找出對方真實證據與虛假待證事實之間的邏輯裂痕,中斷證明鏈,堅決鬥爭到底。

(三)對受違法犯罪行為影響而無奈出具的條據的補救

對這種條據的補救除了依靠第2項當中的方式方法外,還可以向公安、檢察等司法機關報案,是治安案件的就立治安案,是刑事案件的就立刑事案。當然對於這類案件到底是否真的違法犯罪,司法機關在把握尺度上,各地偏差很大。即使同是一個地方的司法機關,甚至同一司法機關內部的不同的辦案人員往往也是爭論不休。這主要是根源於法律或者司法解釋的規定很模糊,可操作性差,而且還有幾個不利於立案的內部規定:

2002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2006)》等,致使司法機關在追查這樣的經濟犯罪時畏首畏尾,擔心深陷泥潭不能自拔,要想徹底改變這種局面需要從立法根源上入手。

欠條上沒有註明名字,那是存在瑕疵的,就需要與其他證據連線一起才能起到證明的作用。所以,在下欠條的時候一定不能粗心大意,要遵循格式書寫。遇到糾紛問題,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線上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