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欠錢不還沒寫欠條怎麼辦?
按實際情況,即使沒有打欠條,但是有證據證明的確存在借款事實,讓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採納相關的證據的,就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債務,另外,如果債務人在判決生效後仍不償還債務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
1.手機簡訊——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後,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簡訊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後把對方的回覆簡訊儲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影——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並錄下通話內容,隨後燒錄光碟儲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簡訊、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麼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三、《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四、起訴流程
1、立案。持身份證、借條以及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會審查你的情況,如果符合起訴的條件,就立案,並出具立案通知書,告知你訴訟權利和義務。
3、立案後,案件會轉入具體經辦法官手裡,法官會給對方發放答辯通知書以及權利義務告知書。
4、開庭審理案件,做出判決。
5、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或者裁定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凍結財產、拍賣財產、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即使現在沒錢,以後一旦有錢了,隨時可以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有能力履行償還義務而不履行的,可以對其採取限制出境,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能提供被告的財產狀況,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然後再起訴,起訴應當持身份證,借條以及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並出具立案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