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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上名字寫錯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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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上名字寫錯怎麼辦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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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上的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一、借條上名字寫錯,可以重新簽訂新的借條如果只是名字出錯,則雙方可以重新籤借條,甚至無需重新簽訂,只需要在原來的借條上說明情況,並重新簽名,打上手指印或者蓋章,即可作為有效的正確的借條使用。n二、鬧到法院,債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兩個姓名是同一個人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當借條中一方當事人的名字與其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時,債權人就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這兩個姓名為同一人。n1、如果借條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過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會出具一張證明,證明此人即是彼人;n2、如果有見證人在場,出借人可以找見證人作證,以證明這兩個姓名是同一人;n3、若沒有見證人,借款人又不承認借貸關係的存在,債權人可申請筆跡鑑定,證明此借條的簽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證明借條的真實性、關聯性。n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係存在n《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n因此債權人可以提供銀行轉賬憑證或者其他給付借款的憑證,證明雙方債權關係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