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欠債不還怎麼討債 | 有什麼方式

債務債權 閱讀(2.85W)

一、法律解決途徑

欠債不還怎麼討債,有什麼方式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處理。這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二、日常生活中要債技巧?

1、磨

對欠債人不要問什麼時候給,如果問,就會得到一個答覆時間,那麼近期就不好再來,只要你不給,我天天來要賬,說好話,多求情,勿發火;

2、纏

派一適合人員,採取跟隨戰術,賴賬人走到哪跟到哪,只要不給就一跟到底,纏住不放;

3、吵

在賴賬人面前,採取講事情原尾,說欠賬經過,聲音要高,反覆理論欠賬時間、數額和要賬次數,切記不要人身攻擊,勿講汙穢語言;

4、擾

各種方法手段並用,要賬工作要造成聲勢,充分地在賴賬人的工作地點和生活區域全面展開,形成一個不還賬躲不過的局面。注意不要影響到周圍人。

5、訴

訴就是訴訟,不是簡單的一紙訴狀,要查清對方實力,掌握對方資產,採取好保全等措施。打蛇打到七寸處。

6、轉

將無力或難以回收的債權有償轉讓他人,不至於白白放棄,幹受損失。債權轉讓只須通知債務人便可,無須其同意。

其實一般第二種在日常的欠債不還怎麼討債的問題中是最長件的。但是第二種方式裡的各種辦法也是有很多的負面後果,可能會造成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矛盾升級,甚至可能出現諸如傷亡的結果。所以我們在遇到欠債不還情況的時候最好還是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由法庭強制債務人進行欠款清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