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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討債有什麼方法 | 債權人該怎麼討債

欠款追討 閱讀(1.14W)

討債是個很艱難的事情,如何討債成為了現在個人和企業遇到的最大的難題,所以為了確保自己的債權可以實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家一定要知道一些討債的方法。那在實踐中,債權人討債有什麼方法呢?簡而言之,債權人應該怎麼討債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介紹。

債權人討債有什麼方法 債權人該怎麼討債

一、債權人討債有什麼方法

當事人可以提供以下方法討債:

1、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這是最最後的一個強制還債的方法,這種情況下還債會很快,但是經歷的流程比較長,涉及的部門比較多,需要舉證等繁瑣事務。

2、申請先予執行法。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律出事生活、經濟困難等證明,讓法院判定被告先行支付部門債務,此方法是臨時措施,但能緩解一些,救急可以。

3、申請支付令法。

債權人還是需要走法院程式讓法院進行裁定,如果法院受理並判定債權人勝出即可讓債務人15日內履行職責,超出期限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法。

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後,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

5、仲裁法。

債權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

6、調解法。

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於簽訂協議後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討債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7、和解法。

討債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討債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二、債權人該怎麼討債

在我國,討債還要受到下列時效的限制: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通過上文的講述,您應該已經對討債的方法有了一定的瞭解。但同時您還要知道,這些方法亦會產生不同的效果,而通過什麼樣的討債方法能爭取自己的債權,能更有效的討回債務呢?對於這些問題如果您不是很瞭解,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