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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借條起訴法院不受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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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憑藉借條起訴法院不受理怎麼辦?

憑藉借條起訴法院不受理怎麼辦?

憑藉借條起訴法院不受理首先需要了解法院不受理的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了解持有借條起訴法院不受理的原因:

1、該法院是否屬於本案件受理管轄的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借款合同涉及案件的管轄法院規定如下:

(1)口頭民間借貸糾紛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書面借款合同糾紛,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如果不是按照以上的規定到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去起訴,即使其他材料再齊全,法院當然是不會受理的。

2、原告是否具有債權人資格?

民間借貸訴訟的原告需要具備原告主體資格,即債權人資格,不具有債權人資格而起訴,法院當然也不會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假如原告是債權人,但是借條等債權憑證上卻沒有載明其姓名,這時候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第2款的規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法院是會受理的,除非訴訟中被告提出有理由的抗辯,否則法院會認定原告具有債權人資格。

3、被告身份是否確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必須具有明確的被告,即原告要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等身份資訊,這裡面尤其要注意寫清楚住址和聯絡方式,住址是法院給被告發傳票的依據,聯絡方式是法院用來聯絡被告,所以這個聯絡方式一定是能打通的,總之,如果法院連被告是誰,怎麼聯絡都不知道,下面的程式就無法就行,法院當然就不會受理這個案件,當事人可不能指望法院替你找人,這也是不切實際的。

4、民間借貸是否涉及集資詐騙等犯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民間借貸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5、借貸訴訟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注意,訴訟時效並不影響起訴權,只是影響勝訴權,因此我們把這一個因素也列為影響案件正常進展的一個方面去考慮。

訴訟時效一般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時效為3年。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是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欠條與它不同。

(1)債權債務人約定還款期限的,以約定為準。

(2)需要強調的是,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債務人歸還債權人的借款的時間尚未確定,即債務人應當歸還借款,但由於期限待定,所以債務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歸還的義務。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前,債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立即還款。

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後,債務人才有義務歸還借款,債務人才有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從而侵犯到債權人的利益,從而訴訟時效起算。

二、債務糾紛起訴的注意時效

1,有適格的原告,即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也可。

2,有明確的被告,不要求有正確的被告(就是說,某人在法律關係上不是合適的被告,但原告就想告他,這也是可以立案的),並且被告真實存在。

3, 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要具體;

4, 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若是遇到他人借錢不還的情形,債權人若是隻有借條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但若是該借條書寫不規範,但是不能從借條之中看出債務關旭存在的,那麼起訴請求可能會不被法院受理。任何不受理訴訟請求的情形,法院都會說明不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