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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擔保協議法律關於借條擔保人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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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借條擔保協議法律關於借條擔保人規定是什麼?

借條擔保協議法律關於借條擔保人規定是什麼?

借條擔保協議法律關於借條擔保人規定是如果有擔保人的情況之下,那麼就應當在借條上面書寫擔保人以及擔保的範圍和擔保的期限等等。

1、借條協議過期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辦法辦理民間借條擔保合同,我們國家版當中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應當應不予借款合同而存在借條過期,就無法辦理相應的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約定了擔保期限,擔保期限在債權到期日以後一年以上,那擔保人就要承擔擔保責任,那起訴擔保人是有效的。

2、擔保合同沒有約定擔保期限,擔保時效在債權到期日延後6個月,目前已經滿一年了,是超過了有效擔保期限的,擔保人不用承擔擔保責任,那起訴擔保人是無效的。

借條的有效期:

(一)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

在當代的社會,對於民間借貸糾紛來說,一般情況下,欠條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證據憑證,如果到法院起訴的話,就需要攜帶借條,當然,借條的協議當中可以規定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有一定的保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