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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是主張債權之前必須要確定的嗎?

債務債權 閱讀(2.91W)

一、訴訟標的是主張債權之前必須要確定的嗎?

訴訟標的是主張債權之前必須要確定的嗎?

訴訟標的是主張債權之前必須要確定的,當事人之間所爭執的需要通過審判機關的審判活動予以解決的民事、經濟法律關係,亦即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每個訴訟都有特定的標的,一般由原告的訴訟請求決定。訴的標的使訴特定化,以區別不同種類的訴。

二、有確定的訴訟標的的民事訴訟的要求: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典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百七十三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

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物件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轄區的法院起訴。

(2)對侵權行為,應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對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中發生的訴權,應向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應向事故發生地或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訴訟標的是民事訴訟案件一個必不可少的要素,任何人若是遇到自己的債權由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受到侵害,此時是可以確定訴訟標的之後,書寫民事糾紛訴狀,然後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請求的,該請求在被受理之後,訴訟標的不得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