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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還不上被判刑以後出來還要還錢麼?

債務債權 閱讀(1.5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欠錢還不上被判刑以後出來還要還錢麼?

有一句話說得好,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就算你被判處無期徒刑,一直呆在牢房裡,欠別人的錢還是要償還給別人的。如果你不去還別人的錢,債主就會向法院申訴了,通過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法院也會依據法律強制執行這個決定。遇到這種情況時,如果欠錢的人已經沒有去履行償還債務的能力時,銀行也對不還錢的的人的處理方式有很多,即使你在坐牢的時候,當你欠了他人很大數額的錢時,如果沒有按時還款,銀行會有一些強硬的舉措。

銀行會凍結你的所有可以流動的資產,有的時候銀行甚至會拍賣你名下的所有資產,直到還清債務為止。法院不需要徵求你的同意,因為這是合法的。如果你出獄了,你還是要先還清所有貸款,因為法院可以完全瞭解你的流動金額,所以你是不可能能逃得過還錢這個事情的。

另一個方面來說,欠錢是屬於民事責任方面的,而坐牢是屬於刑事責任方面的,他們兩者之間互相不衝突,他們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刑事處罰也不能夠代替民事責任的,就算受到了刑事處罰還是要承擔民事責任,所以說呢,欠錢的人在坐完牢出來之後,該還的還是要還的。欠債人家人的基本生活,只會把多餘的資產拿去拍賣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