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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被起訴後還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1W)

一、欠錢不還被起訴後還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被起訴後還不還怎麼辦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債務人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錢不還起訴後審理的時間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三、欠錢不還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很多欠錢不還的老賴,在債權人已經起訴了的情況下也沒有還錢的打算,如果只是起訴,現在還並沒有拿到法院的判決書,債權人耐心等法院的審理結果即可,等法院的審理結果下來,並且判決書生效後,再根據債務人的行為決定下一步的維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