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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拖欠信用卡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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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拖欠信用卡怎麼判?

惡意拖欠信用卡怎麼判?

惡意的信用卡透支作為犯罪的一種,是需要被判處刑事刑罰的。

當然不是所有的信用卡透支都需要被判處刑罰,只有在情況極其惡劣,影響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才會被判處我國《刑法》對於信用卡惡意拖欠的事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第196條規定了拖欠不同種類以及金額,造成不同影響的信用卡是要判處不同刑罰的。

首先,信用卡的惡意透支對應《刑法》中的罪名叫做信用卡的詐騙罪,信用卡的詐騙罪有以下很多種情節,其中有一種情結叫做惡意透支,所以惡意透支的概念就是持卡的人以非法佔用信用卡的額度以及裡面的金錢為目的,超過銀行所規定的期限或者是在期限之內大肆的透支。卡里面的經過在銀行發出了催收的通知的規定時間之內仍然拒絕補足信用卡的額度,並且依然惡意透支,這種情況就叫做透支信用卡。

透支信用卡之前銀行是要採取一些措施的,例如催告持卡人。我國規定,如果髮卡銀行對催卡人進行了兩次的催收,但是持卡人仍然超過三個月不予歸還的,就可以被認定為惡意透支。在惡意透支之後是可以被判處刑罰的。

通常來講,對於這種金錢和金融類的犯罪是要被判處罰金的。例如,如果在銀行的催告之後,明知道自己沒有可能還款的能力,依然大量透支,不對於信用卡進行補足和歸還的這種情況是要處以罰金。在包括如果再透支之後不及時聯絡銀行,並且改變自己。聯絡方式不被銀行所聯絡到這種屬於逃避銀行催收也是要處以罰金。

對於具體的數額,我要根據他所透支的額度為限,如果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話,屬於我國《刑法》認定的數額較大的範圍,按照數額較大的標準進行處罰。如果透支的數額在10萬塊錢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話,就可以認定為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數額,按照數額巨大的額度進行處罰。如果透支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我國《刑法》認為的是數額特別巨大,則應該按照數額特別巨大的規定進行處罰。不同的透支額度所對應的懲罰也是不一樣的。

信用卡是對於公民信用的一種肯定,也是對於自己經濟條件的一種暫時性的改善,所以我們在進行信用卡的使用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的相關規定,不要透支自己的信用,也不要破壞我國的經濟,金融秩序與安全。如果破壞了的話,當然要接受國家的懲罰,不可以繼續惡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