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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拖欠信用卡怎麼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釋出了《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於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據《解釋》的規定:

惡意拖欠信用卡怎麼判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解釋》的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