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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解除後的債務債權處理事宜

債務債權 閱讀(2.64W)
企業解除後的債務債權處理事宜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董事會決議處理事宜


企業董事會處理如下事宜: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董事會決議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的具體要求。並不是所有的公司決策都由董事會來決議的,有的決定是由股東會來進行決議,它們的職能是不同的。股東會的參與者是全體股東,董事會則是由公司董事參與,決策重大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