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 | 未約定利息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55W)

親朋好友之間、私人之間的借款都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可以約定借款利息。那麼債務人在還款時,對於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呢?民間借貸如果有約定利息,債權人在追債時可以向債務人主張利息,但是如果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怎麼辦?對於這兩個問題的具體答案,本文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 未約定利息怎麼辦

一、民間借貸利息怎麼計算?

民間借貸個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條款的約定是合同的重要內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後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但是,實踐中,對利息問題的爭議比較多,涉及問題較複雜,由於生活中個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係及合同的複雜性,使得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例如有的明確約定了利息,有的就沒約定利息,有的僅僅口頭約定了利息,還有的約定不明確等情況經常出現,也有人把利率約定不明作為利息約定不明來處理。事實上,“利息”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的貨幣報酬,合同法規定的利息是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一種權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貸款人付給借款人的利息數與借款數的比例。利息與利率的關係為:利息=本金×天數×利率。因此,利息與利率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當事人因利率發生爭議,並不必然導致利息約定不明。

我國法律對利息的計算有如下規定:

(一)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個人借款約定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四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五)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此外,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借款人應該在約定償還借款時將利息與本金一併還給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怎麼辦?

我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裡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並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9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上文中都有為您詳細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生活中,您在借錢給他人時,如果您和對方有約定利息,那麼在要求對方還款時,您就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來支付相應的利息。如果您和對方沒有約定利息,但是對方逾期仍沒有償還借款的,您也可以向對方主張逾期利息。如果對方拒絕,您可以起訴他還款並支付逾期利息。此時,您就需要對具體的訴訟事實進行舉證,否則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訴訟請求。如果您不知道怎麼舉證,您可以諮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