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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息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 逾期利息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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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借貸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除了咱們熟悉的與銀行之間形成的借貸關係之外,還能與一些民間的組織機構或者是自然人之間發生借貸關係。這便是民間借貸關係的來源了。那麼民間借貸利息的司法解釋是什麼?逾期利息怎麼計算?下面,就讓本站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民間借貸利息的司法解釋是什麼,逾期利息怎麼計算?

一、民間借貸利息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自由約定,但不得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上限,以往司法實踐中,民間借貸的利率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但《新借貸規定》已經對此進行了修改,按照《新借貸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二、民間借貸逾期利息怎麼計算?

《新借貸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約定逾期利息

民事主體之間的活動,始終遵循“有約從約”的基本原則,如果借貸雙方之間對逾期利息一併做了明確約定,只要不超過年息的4倍,依據約定計算即可。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

此處請注意,即使借期內未約定利息,但是絲毫不影響主張逾期利息,雖說民間借貸只要有證據當事人自己便可以搞定,但是不同的訴訟請求導致的最終訴訟結果會千差萬別,而這裡便是律師可以閃亮發揮的一處:

雙未約,即借期內與逾期均未約定,法院基本支援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單未約,即只約定借期內利率,這也是很常見的民間借貸方式。此時,完全可以比照借期內利率主張逾期利率。

另外,此處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不論你以何種理由和名目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總計超過年利率4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援。見過很多起訴書,像拉清單一樣列舉出眾多訴訟請求,建議專業的律師還是依據法律規定,對法院根本不會支援的訴訟請求,向當事人預先釋明,而對有機會爭取的權利則要‘錙銖必較’,堅持到底,只有這樣,才是真正被當事人從心底認可的盡職盡責的律師。

民間借貸利息的司法解釋主要針對民間借貸利息做了一個規範,雖然民間借貸利息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具體的民間借貸利息還是需要有一定的數額來進行約束和規範的,以防止出現“漫天要價”的情況。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