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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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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訴訟?

借款合同糾紛怎麼申請訴訟?

借款合同糾紛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申請訴訟。

1、借款合同的糾紛借貸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進行解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的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2、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二、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怎麼辦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合同義務之一。由於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來同意貸款的,因此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使用。

2、借款是一種根本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民法典》因此規定在此種情形下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這在分期發放借款的情況下尤為常見),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或者解除借款合同。

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慎重考慮,一定要仔細的閱讀借款合同的內容,因為一旦簽字確認了,借款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後,就必須要按照合同內容履行自身的義務。若日後因為違約行為或其他方面的行為產生糾紛,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