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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注意事項

債務債權 閱讀(1.7W)

也許很多人都知道,當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時債權人享有撤銷權,我們不僅僅要知道我們有什麼權利,更要知道應該怎樣行使我們的權利,但具體怎麼樣行使該權利呢?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為你簡單介紹一下,相信對你行使本權利有所幫助。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注意事項

撤銷權是民法中債的保全措施之一,是指當債務人濫用其財產處分權而損害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行為的權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權人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學會及時行使撤銷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了解構成撤銷的事由

瞭解撤銷的事由是前提,這是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先決條件。從《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的規定來看,構成撤銷的具體事由有三個:債務人單方放棄到期債權;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且受讓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債務人的行為具備以上三種事由之一,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

二、要掌握行使撤銷權的方式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因而撤銷權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行使的。債權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也就是說,撤銷權的行使只能通過法院,而不能由當事人自己或委託他人行使。必須通過訴訟的方式行使。

三、要把握行使撤銷權的時間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是除斥期間,即在期間內債權人享有撤銷權,期間經過後撤銷權歸於消滅。債權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債務人的處分行為也不再發生變化。因此,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行使撤銷權,避免因期間屆滿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需要注意的事項小編就為你介紹完了,總的來說,需要了解構成撤銷的事由,而且需要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通過訴訟的方式行使,相信你對此已經有了相當的瞭解。如果你需要任何法律幫助,歡迎使用我們本站的線上諮詢平臺,我們定將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