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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的利息計算是怎麼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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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問題,是民間發生較多的糾紛之一。而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利息而產生糾紛,但民間借貸中具體分為了有償借貸和無償借貸,其中只有有償借貸才會涉及到利息問題。那大家知道民間借貸的利息計算是怎麼進行的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民間借貸的利息計算是怎麼進行的

一、什麼是利率

利率又稱利息率。表示一定時期內利息量與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計算則稱為年利率。其計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 ÷ 本金÷時間×100% 利息,從其形態上看,是貨幣所有者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從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貸者使用貨幣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 利息實質上是利潤的一部分,是利潤的特殊轉化形式。

二、怎樣計算民間借貸利息

民間借貸無息推定原則。即對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推定確認借款人不必向貸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該項原則,應當說是合同法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合同法施行前,司法實踐中處理有關民間借貸糾紛時,對於當事人沒有約定利息的,一般都是保護貸款人獲得利息的益,按照銀行借款利率計算利息。合同法的規定,對此作了根本性的改變。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之間對於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合同法的規定,強調了誠實信用原則,雖不利於公平地保護貸款人的權益,但有利於推動互助友愛的社會生活秩序的建立。 民間借貸合理利率原則。民間借貸多發生於個人與個人之間,或個人與小型企業之間,所簽訂的借貸合同多為不規範,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了在借貸當事人雙方對利息問題有爭議時的幾種計息依據。

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超出同類貸款利率4倍部分利息不予保護。

如果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息發生爭議,且雙方均沒有證據證明自已的主張的,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對有利息不存在異議,但對利率有爭議,且雙方均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的,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以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是定期的無息借貸,或不定期的無息借貸,在借款方逾期不還款或經出借方催告後不還款的,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逾期部分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基本涵蓋了民間借貸中利息計算的各種情況,值得一提的是,銀行同類貸款利率,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貸款利率,根據計算民間借貸利息的時間段(比如三個月)和銀行公佈的貸款利率中相應三個月期限的利率標準,來確定利率。

首先需要知道當事人之間約定的借貸利率是多少,否則是無法準確計算出利息的。當然,若當事人之間已經明確約定為無償借貸的話,那此時也就不存在利息之說。不過要是遲延還款的話,則此時可以主張遲延還款的利息。但這與民間借貸中的利息是不同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