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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的撤銷權的時效是多少?

債務債權 閱讀(8.7K)

一、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贈與人的撤銷權的時效是多少?

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的。這種法定情形應當具備三個要件:

(1)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撫養義務;

(2)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撫養義務;

(3)受贈人有撫養能力。

這也是說如果受贈人本身就沒有撫養能力,那麼他不履行撫養義務屬於客觀不能,對於贈與人而言並不產生撤銷贈與的權利。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也是贈與人行使贈與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在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不履行所附義務已經構成單方面違約,贈與人當然可以撤銷贈與。

二 、贈與人的撤銷權的時效是多少

我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也就是說,贈與人即使享有撤銷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行使,法律規定的期間為一年,即從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否則就喪失了撤銷權,贈與財物就不得要回,而將永久的歸受贈人所有了。但是,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期限是6個月。

贈與人的撤銷權的時效是有限制的。但是,由於行使贈與撤銷權的主體不同,相對應的期限也不同。當贈與人自己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時效是1年;但是當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時,時效僅為6個月。在這裡,本站的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