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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在場的人有哪些

遺產繼承 閱讀(9.13K)
立遺囑在場的人有哪些
律師解析:立遺囑在場的人有:
1、公證遺囑,立遺囑在場的人有遺囑人、公證人員等;
2、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等,立遺囑在場的人有遺囑人、兩個以上見證人等;
3、自書遺囑,立遺囑在場的人有遺囑人等;
3、其他遺囑,立遺囑應當在場的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