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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17W)

一、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

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

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擔保人替債務人還款後可以對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二、連帶責任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連帶責任擔保人的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連帶擔保責任的特點有哪些

1、連帶擔保責任由擔保人與主債權人約定而成或者依據法律規定推定而成。

2、由連帶擔保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擔保人的擔保期限為六個月。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先替債務人歸還債務,過後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討墊付歸還的錢,如果債務人不承認,擔保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律程式,追回自己墊付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