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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債權需要什麼證據

債務債權 閱讀(2.92W)

一、主張債權需要什麼證據

主張債權需要什麼證據

(一)、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

無論是借條、欠條還是借款協議,都要明確寫明以下內容:

1、借貸雙方的資訊;

2、約定的利息,但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3、還款日期,若無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償還債務,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近來,借貸糾紛案中,涉及電話錄音與微信聊天記錄是否可作為證據的案件較多,因此以下主要討論電話錄音與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的法律效力

1、電話錄音等錄音資料

電話錄音以視聽資料的形式存在,可作為證據,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錄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經過、理由、用途等情況,證明雙方有形成借貸關係的合意。

(2)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裝竊聽器、非法進行手機監聽等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2、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資料

微信作為一種新興的聊天工具,聊天記錄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存在,可作為證據。但也要具備一定條件:

(1)證明聊天記錄的完整性(關涉證據的真實性,聊天記錄如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從而喪失證明力)。

(2)證明聊天物件就是借款雙方(關涉證據的關聯性)。

(3)同時,因為微信並非實名制,在使用主體身份的認定上,舉證一方需證明當時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貸當事人。

(4)另外,聊天記錄可增可減,必須出具手機原件,而且只有保證聊天內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認定聊天的真實意圖。

二、民間借貸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但此時也不是光是口頭上說說就好了,而是需要實際提供證據,否則的話就算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的判決也是會對自己不利的。具體主張債權需要什麼證據,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