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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能要回錢嗎

債務債權 閱讀(8.21K)

我們知道在生活中,當有的人因資金問題,需要向他人借錢,一般借錢是要寫借條的,這樣才能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利於法院處理糾紛時,作為相關的證據。可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那麼沒有借條欠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能夠認定為民間借貸。
銀行轉賬記錄屬於證據材料,但是單憑轉賬記錄恐無法獲得支援。在銀行轉賬記錄之外還應有其他的證據加以證明案件事實真相,比如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是否能夠要回、能夠勝訴,人民法院會查明案件的事實和審查證據,並依法作出判決;且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只有銀行轉賬記錄能要回錢嗎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