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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嗎

債務債權 閱讀(2.99W)

債務人想要提前履行當時約定好的債務合同,那麼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 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嗎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嗎

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一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是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部分履行,是指債務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全部履行合同義務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義務部分履行的構成要件是:

1.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內的履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則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後履行則為遲延履行。

2.可以部分履行的合同標的物是可分的,也就是說在數量上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而不影響其性質和作用。例如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100套西服,西服按套數可分成不同部分,其性質和作用無影響。

3.部分履行有兩種情況:一為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內將應當一次履行的債務採用分批履行的辦法而全部履行;二為債務人雖然沒有分批履行但履行標的物的數量不夠。

債務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於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因為部分履行債務往往會使債權人的合同目的不能真正實現。當然,如果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那麼債權人應當接受這種部分履行。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中的“利益”主要是指債權人的履行利益,履行利益是債權人因債務人履行合同以後所得到的積極利益債務人部分履行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是指因債務人部分履行而導致債權人比債務人全部履行時多支付的費用。這部分費用應當由債務人負擔,因為該費用的產生與債務人的部分履行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原則上,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間履行債務。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負擔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綜上,“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也是就是說,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