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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5.06K)
債權債務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哪些

侵權的物件是有很多的,可能是動物傷人、消費權益等,社會中還有財產侵權,如扒竊這樣的其他侵權行為,遇到扒竊了,大部分當事人會選擇不聲張,這是間接助漲了扒竊者的氣焰,應該及時找警察處理。因為具體情況行為的情況不同,當事人採取措施的時候就要有針對性,千萬不可一概論之,這樣可能無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權債務糾紛中的證據



  1、誰負責提供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出借人如果起訴借款人,需要出借人舉出能夠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2、哪些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