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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和自然增值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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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孳息和自然增值有什麼區別

孳息和自然增值有什麼區別

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包含三個要素:

1、原物須為有體物;

2、孳息的產生主要是自然因素;

3、孳息可以與原物分離。果樹產出的水果,水稻產出的稻穀,雞生下的雞蛋,牛產下的小牛,這些均是典型的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因財產交他人用益而產生的收益。如存款利息,股票分紅,租金等。

自然增值是指因在夫妻未投入任何時間、智力、金錢、勞動等貢獻,而僅因市場因素導致的財產增值。

二、識別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關鍵因素——貢獻。

筆者認為,正確識別孳息和自然增值是正確適用本條司法解釋的前提,而識別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關鍵因素就是看夫妻對收益產生的貢獻。

對於自然孳息而言,其產生主要是自然的結果,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比如,果樹結果,一般是自然規律。但是,夫妻一方婚前已經在投資經營一果林,婚後經雙方共同耕作、栽培而獲得收成,那麼這顯然不是自然孳息,而是婚姻法司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生產、經營的收益”。

對於法定孳息而言,其產生系因法律規定而產生,一般歸個人所有。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共同對房屋進行維護、修理、經營,共同處理房屋租金、租金談判等事宜屢見不鮮。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另一方對孳息的取得有密不可分的貢獻,那麼就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自然增值而言,是否有人為的“貢獻”,就更為至關重要。例如,夫妻一方婚前購買一房屋,並辦理房產證,婚後另一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屬於添附行為,自然對房屋的增值起一定的作用。

三、貢獻的法律特徵。

貢獻可以表現為物質上的幫助,也可以是智力上的支援,也可以是行動上的付出。只要該形式能夠對另一方收取孳息提供積極、有意義、具有一定客觀效果的幫助,即可認定為作出了貢獻。其應當具有以下特徵:

1、客觀存在的行為,精神上的支援不構成貢獻。

2、必須與孳息的取得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比如,從事家務勞動、照顧小孩就與孳息的取得無直接因果關係。

3、必須達到一定程度。並非任何有利於對方取得孳息的行為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貢獻。

四、如何理解孳息和自然增值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資經營收益及自然增值。孳息和自然增值指的是什麼呢?孳息指的是從原物中所出的收益。簡單而言,在婚姻中,一般指的是存款利息、有價證券收益、股權分紅、未經共同經營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而隨著物價的上漲,房屋的市場價值也在上漲,這部分增值就是自然增值。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孳息和自然增值的解釋及如何區分。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夫妻間的收益還包括投資經營收益。而這部分收入不論是夫妻一方婚前還有婚後所有,投資經營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更多內容,大家可以向本站網站的律師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