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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多方協議書怎麼簽訂?

債務債權 閱讀(1.16W)

一、債權債務多方協議書怎麼簽訂?

債權債務多方協議書怎麼簽訂?

債權債務多方協議書應該是在多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然後來進行簽訂的。

1、標題;

2、雙方的身份簡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職業,戶籍地,住址,聯絡方式);

3、事情的簡述;

4、雙方達成的調解條件,分條詳列(包括條件的內容,執行的方式、時間,調解協議的生效條件及時間);

5、本調解協議一式幾份,雙方各執一份,某某某某(可以使見證人或是單位什麼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雙方簽字;

7、調解主持單位或是調解主持人;

8、時間。雙方自願協商,約定清楚,雙方簽字認可。約定條款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

談判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有時更易達成協議。但也存在著一些弊端,主要表現為:當債權人人數很多時,可能難於達成一致;沒有法院的正式參與可能影響到協議的嚴肅性,協議的執行缺乏法律保障。

二、簽訂債權債務和解協議書的優缺點是什麼?

簽訂債務和解協議書可以為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都帶來一定的好處,

1、這種做法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續所需發生的大量費用,所需要的律師、會計師的人數也比履行正式手續要少得多,使重整費用降至最低點。

2、可以減少重整所需的時間,使企業在較短的時間內重新進入正常經營的狀態,避免了因冗長的正式程式使企業遲遲不能進行正常經營而造成的企業資產閒置和資金回收推遲等浪費現象。

3、談判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有時更易達成協議。但也存在著一些弊端,主要表現為:當債權人人數很多時,可能難於達成一致;沒有法院的正式參與可能影響到協議的嚴肅性,協議的執行缺乏法律保障。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債權債務的清算問題還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比如說多方當事人關於債權債務的清算能夠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在多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完全自願的情況之下來簽訂具體的協議書,但需要保證協議書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