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借條的雙方是父子借條是否成立嗎

債務債權 閱讀(2.13W)

父子之間的欠條,同樣屬於借貸關係,對當事人是具有效力的。但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債權人,以父子的借貸關係對抗第三方的,涉嫌惡意對抗第三人之嫌疑。在法律上人與人之間是獨立的個體,父子之間的關係也是一樣的,成年人兒子與父親財產權自然也是獨立的。父子之間的借款,當屬於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如果到期不還款一樣可以到法院起訴,符合立案條件法院一樣應當受理。

借條的雙方是父子借條是否成立嗎

第一,如果借條沒有瑕疵且所借金額較小,當借款人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借條不真實的情況之下,那麼可以認定借貸關係成立。對於這類小額借貸關係,不需要設定較高的證明標準,如果採取“一刀切”的證明標準,在實踐中確實難以解決許多問題。因為,借條畢竟是一種由借款人本人書寫或簽署的書面證據,從證據證明力的角度來看,借條的證明力是比較高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可借條的證明力。

第二,如果借條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借條有塗改甚至有補充的內容,並且存在墨跡不大一致或者簽名字跡不大相同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根據借條來認定借貸關係成立,而應當由出借人對其是否交付款項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出借人應當舉出借條之外的其他支付憑證,只有其所舉的證據能夠形成一個有效的證據鏈條,從而證明其履行了出借義務,才能認定借款關係成立。

第三,如果借條沒有明顯瑕疵,但是借款金額較大,應當結合交付憑證、當事人支付能力、交易習慣、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其他交付細節來綜合判定借貸關係是否成立。此處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如果單憑一張借條就認定金額高達幾千萬元的借貸關係成立,那麼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講,都會造成很大的社會風險。雖然借條有可能確實是借款人所寫,但是並不排除原、被告雙方惡意串通進行虛假訴訟的可能。通常情況下,如果借貸雙方所借款項為幾百萬上千萬的大額資金,都會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交付。因為,從銀行轉賬有相應的轉賬憑證和後臺記錄,這種交付資金的方式相對比較安全,因此從事生產經營的人通過銀行進行大額轉賬是更符合常理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常常會遇到在借貸關係中進行大額現金交付的情況。從實踐經驗來看,這種付款方式發生的可能性相當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單憑藉條認定大額借貸關係成立並不科學。另外,從導向上說,單憑藉條認定大額借貸關係成立不利於金融管理。在這類借貸關係中,出借人應當舉出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係成立,否則其權利就難以得到保障。

借條的形式和借條的書寫應該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才有效。當事人雙方應對借條的時間、償還期限、償還時間、借款金額等資訊進行詳細的書寫,還應該對違約的一方的違約金進行約定,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