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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轉讓 | 債務人需蓋章嗎?

債務債權 閱讀(1.78W)

一、債權債務轉讓需要債務人需蓋章嗎?

債權債務轉讓 債務人需蓋章嗎?

一般來說債權人想要轉讓權利的,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以及已經約定不得轉讓的情況以外,都可以轉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人承擔的行為。債務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務轉讓,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帶來影響,因此(民法典》第84 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債券轉讓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債務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有效:

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

2、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

3、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達成合意;

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

三、債券轉讓的型別有哪些?

1、支付轉讓型

企業在採購時,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銷貨方,銷貨方銷售貨物收到的是應收賬款,但是對方債務人不是購貨方,而是第三方即原來與購貨方有債權債務關係的一方

2、債務重組型

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通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與上一種型別不同的是,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並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後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這樣轉讓的會計處理,可以比照《債務重組準則》進行處理。

3、非貨幣型

企業進行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易中,含有部分應收款項,此時,應當計算應收賬款佔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以便確認是非貨幣性交易還是貨幣性交易。

綜上所述,債權債務關係是市場經濟中普遍存在的民事關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可以將債權債務轉讓。債權轉讓和債務人關係不大,債權人通知到即可。而債務轉讓必須經過債權人同意。完成這些事情需要簽署協議,作為債務人簽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