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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欠款追討 閱讀(3.19W)

一、如果欠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如果欠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一)可以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

(二)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三)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二、欠錢不還多少金額可以起訴?

無論錢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還款,訴訟流程及資料如下:

(一)提供對方基本資訊,然後向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要求歸還欠款,並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二)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

(三)法院經合法送達、傳喚後,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四)判決生效後,有權憑藉生效判決書與申請執行書,到原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應當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欠錢不還會被開除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債務問題並不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所以不能因個人債務問題開除勞動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欠錢不還是不會被公司開除的,同時不管是欠別人多少錢都是可以起訴的。只要有明確的原告、被告、申請事項和事實證據等,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