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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後債務人還是無力償還債務該怎麼辦?

欠款追討 閱讀(2.81W)

1、雙方協商請求延期還款

起訴後債務人還是無力償還債務該怎麼辦?

債務人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想要按時償還債務,但如果因為公司破產或個人沒錢還債等原因無法按時履行債務或者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告知目前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請求債權人可以給與一定的緩衝還款的時間,延長債務的履行期限。

2、分期還款協議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債務人拖欠的債務到期應當償還。到期債務如果債務人確實是無力償還的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經過法院的裁量後決定的,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減緩短時間內的還款壓力。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劃分每次還款的時間和還款的數額。

無力償還到期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指因為資金短時間內無法回收不能及時償還債務,但是是有還款能力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可按照上文的方式處理,與債權人簽訂分期償還協議。

(2)永久或者是長期無力償還。永久無力償還是指已經完全不能負擔起債務的償還完全沒有還款的能力,例如企業破產所有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等情形。這些情況要怎麼解決呢?如果這種情況屬實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只能通過債務人抵押或者沒收現有的財產用於償還債務。

3、執行階段無力償還債務

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債務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來實現債務。在強制執行階段法院經查實發現確實債務人沒有可以執行財產的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