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公司債務>

法定代表人承擔債務嗎

公司債務 閱讀(1.91W)

一、法定代表人承擔債務

法定代表人承擔債務嗎

一般來說,法定代表人本人是不用為企業承擔連帶責任的,但是如果企業有抽逃資金,虛假註冊,虛假出資等違法行為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係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係,故法定代表人屬於僱員範疇。但對外關係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代理關係,而是代表關係,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託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權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公司換了法定代表人影響公司債務的承擔嗎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包括法定代表人變更),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將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承擔。

同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並不會影響公司債務的承擔!

三、法定代表人需要為公司的債務負責嗎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債務,和個人無關;但是如果該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職權的過程中因違法違規或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