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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法人代表要承擔債務嗎

公司債務 閱讀(2.65W)

一、公司欠債法人代表要承擔債務嗎

公司欠債法人代表要承擔債務嗎

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一般法人不承擔。公司具有獨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擔公司債務,但是,變更後的法人是要承擔原公司債務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法人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本身也有自己的財產,那麼對欠債也就應當由自己的財產來償還。而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可能對公司有出資或者認購股份,但與公司而言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原則上公司法人對公司欠債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