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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樣的?

公司債務 閱讀(3.19W)

一、分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樣的?

分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樣的?

1、主公司股東會做出解散分公司的決議;

2、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3、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4、清算組在清理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備總公司。分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如果錢不夠則由總公司來支付。清算期間,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如實向總公司彙報。

6、分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總公司進行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分公司登記,分公告公司終止

二、員工補償

1、分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範圍。如果是分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卹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後其家屬應享受的撫卹金。

2、分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對於公司破產的情況,一般是分公司在無力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可以對有關資產進行清算的程式,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認定上,還需要根據實際的破產原因以及破產的實際數額來進行認定,由專業的清算公司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