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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式是什麼樣的?

破產清算 閱讀(1.9W)

一、成立清算組

股份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式是什麼樣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清算組的成立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進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後,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後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後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檔案應當編製成冊;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

三、清理公司財產

首先,清算組應當確定公司的財產範圍,這種財產範圍一般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公司享有的債權;公司解散時享有的股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

其次,清算組應當接管公司財產。將公司的實物和債權進行清查登記;同時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進行確認;調查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對公司的其他權利進行登記;最後還要對公司的非金錢財產進行財產估價。

四、接管公司債務

公司的債務一般包括銀行借款、應付貨款、應付工資、未繳納稅金、專項應付款、其他合同義務。接管公司的債務分為債務的確認和登記,對債務的確認是接管債務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況下應當審查債務產生的原因和依據,對相應的債務產生的合同進行審查,看看有無違規合同或者是非應當公司承擔的債務,完成公司債務的確認後,將得到清算組確認的債務登記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