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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他人打欠條定罪嗎

個人債務 閱讀(2.8W)

視具體情況而定。採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使他人受到強制的情況下被迫同意簽訂欠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犯敲詐勒索罪;如果情節輕微,數額較小則不犯罪。一方以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的借款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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