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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欠款不還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1.14W)

客戶欠款不還是經營活動中比較常見的,此時,對於債權公司來講,就是如何解決欠款的問題。相信現實中很多公司都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那麼你們是如何處理的呢?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為您做具體介紹。

客戶欠款不還怎麼辦

一、客戶欠款不還應該怎麼辦

如果不希望訴訟的話,建議由兩種做法,一種是和對方商談一下,能否將欠款打個折一次性付清,比如7折,讓對方少還點了事,畢竟拖著一方面你累,一方面去追討也會有費用,就把這部分費用讓給對方了。

其二,把這個事委託給商帳公司或律師,由他們去追討,約定風險代理,他們討回來錢後,再付款,費用視案件難度一般在追回欠款的40%左右

另提醒你一句,我國的訴訟時效是3年,我不知道你的對賬單這些東西是什麼時候的,如果超過了三年,可能會有點麻煩,建議你儘快處理此事。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欠款不還怎麼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儲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只是借錢不還的,可持借條向管轄權法院申請支付令給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內給付的命令,否則可能起動執行程式或是債權人可申請執行。不獲批支付令申請的,就得起訴主張給付。支付令申請費,標的不超1萬元的約為20元,1~10萬元部分收取80~830元;訴訟費標的不超1萬元的50元,1~10萬元部分收取250~2500元。

公司在遇到客戶欠錢不還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方式進行解決。如果是選擇仲裁或訴訟的話,那麼就需要注意時效問題。如果你需要律師來幫助你處理相關糾紛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