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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化名出具的欠條是否有效

個人債務 閱讀(1.7W)

欠條的當事人,一般需要用真實的姓名。在有些情形下,借款人可能用了自己的化名作為落款人。那麼,用化名出具的欠條的效力是怎麼認定?本站小編結合實踐中的規定為您解答有關內容。

用化名出具的欠條是否有效

用化名出具的欠條是否有效?

只要欠條的主要內容不違法,不是違背其真實意示表示,該欠條就合法有效。

欠條的注意事項:

一、主體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二、客體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三、內容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四、一式兩份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

所以,對於欠條的效力,只要內容不違法,是借款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借條。本站小編同時為您整理了書寫借條的注意事項的內容,希望你在看完本文後,對於借條的效力有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