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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麼區分債權人與債務人

個人債務 閱讀(1.91W)
能怎麼區分債權人與債務人
律師解析:有以下區別:
1、定義不同:債權人指的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債權人是指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債務人是指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2、權利不同:債權人的權利是代位權、轉讓權和撤銷訴權;債務人的權利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後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以及債權無效抗辯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