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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款沒償還能力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9.13K)

債務人就是指欠了別人債務的人,與之相對的是債權人,在生活中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之間的關係是相對的,那麼債務人欠款沒有償還能力怎麼辦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具體的瞭解吧。

債務人欠款沒償還能力怎麼辦

一、債務人欠款沒償還能力怎麼辦

1、民間借貸案件中,債務人暫時無能力償還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

2、債務(包括民間借貸中形成的債務)應當清償。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如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3、這裡的無能力償還是指無任何能力償還。如果有部分償還能力,則應當部分償還。

二、強制執行的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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