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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民事債務糾紛的利息計算

個人債務 閱讀(3.12W)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個人欠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是允許的,並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另外,國家法律限制高利率,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

怎麼對民事債務糾紛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來約定利息,利息的計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沒有約定視為無息借款。

雖然按照公平原則,應當保護出借人對借款的收益權。但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既然借貸雙方對於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那麼這種個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雖然不利於保護出借人的權益,但是更強調了公平的原則。基於這一點,建議出借人在籤借條、借據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把利息明確約定其中。

2、不能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複利。合同法雖然沒有對複利問題應否保護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但從其確認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則、規則看,是不承認複利的。因此,對於該法實施後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仍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處理,對複利不予確認和保護。

3、借款人逾期歸還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滿不能歸還借款,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於違約責任的形式,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約定有違約金的,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間借貸中,是否約定利息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協商確定,如果要約定利息的話,那麼必須說明清楚,而要是約定不明的話則視為沒有約定利息。如果你對民事債務糾紛的利息計算還有疑問,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淄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