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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債務糾紛的利息如何計算呢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83W)

1、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據自願協商一致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
2、如果沒有約定利息,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680條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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