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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籤借款合同

個人債務 閱讀(1.21W)

在民間借貸過程中,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借款人的權益,以便將來發生糾紛後能更好的實現債權,由此可見簽訂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民間借貸如何籤借款合同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民間借貸如何籤借款合同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沒有出具書面字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時,協議上應寫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戶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證為準);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幣種(人民幣還是外幣);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協議上必須寫清利率。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儲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

民間借貸在我國是允許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往往產生於親朋好友或者有特殊關係的人與人之間,因借貸而造成資金損失或者親朋陌路的情況時有發生。常有朋友因被債務困擾而來諮詢,為了避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出借方(也稱貸款人)只要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對將來實現債權一定會有充分保障。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書面約定。其主要內容應包括金額、幣種(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凡合同中無特殊約定的,均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利率、期限、用途和還款方式等。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很少有人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簡化為借條,只要借條中能體現出借貸的內容,借款合同關係也是成立的。借貸雙方無論是怎樣的關係,出一份書面的借條還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條都出具了,那麼在借條中再多寫幾行字,把還款期限(如無還款期限的約定,則允許借款方隨時返款)、利率等約定一下,這樣就可以避免將來產生很多無謂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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