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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詐騙後脅迫對方還錢借條是否有效

個人債務 閱讀(2.14W)

一、傳銷詐騙後脅迫對方還錢借條是否有效?

傳銷詐騙後脅迫對方還錢借條是否有效

正常情況下是無效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不能證明借條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想要避免承擔清償責任,就要提供證據證明是在被脅迫寫下的。而且,傳銷本身就是違法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八條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夠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二、哪些人是組織傳銷罪的領導者?

下列人員可以認定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

1、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的人員;

2、在傳銷活動中承擔管理、協調等職責的人員;

3、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

4、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十五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人員;

5、其他對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等起關鍵作用的人員。

單位名義實施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的,對於受單位指派,僅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就算不是因為傳銷被對方給騙了,正常情況下受到別人脅迫姐的借條也都是無效的,況且,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涉及到傳銷詐騙的這些惡性刑事案件。深陷傳銷組織當中之後,要首先考慮好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尋找機會脫離傳銷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