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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要承擔嗎?

個人債務 閱讀(7.5K)
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要承擔嗎?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妻子的債務丈夫承擔嗎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1、如果你妻子所欠債務是她個人行為,比如賭博,或者用於其他個人開支,那麼你作為丈夫沒有償還義務,因為那是你妻子的個人債務;

2、如果你妻子是因為你們家庭的共同經營、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債務,就是說,你妻子欠債是為了家庭,或者是用於家庭開支,那麼,你作為丈夫對其債務有償還義務,因為她的債務是你們夫妻共同債務;

3、如果你妻子的債務發生在你們結婚以前,你也不用承擔責任,那是你妻子個人債務;

4、如果你們結婚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則按照約定處理,比如你們達成了協議,婚後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麼,你妻子的債務你也沒有償還義務,那是她個人債務。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