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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財產和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債務 閱讀(2.4W)
離婚時財產和債務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財產和債務處理的方式:
1、關於財產,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關於債務,一般不分割,用於家庭生活或雙方基於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債務,雙方共同清償,其他債務認定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清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